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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近日通报,2017年上半年,各地环保部门执行按日连续处罚案件超500件。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是社会对新环保法的一大期待。新法2015年元旦开始实施,多项措施被形容成“钢牙利齿”。按日计罚就是其中一项,违法排污行为一旦被发现,按日计罚,不设上限。
环保部日前召开环境执法情况新闻通气会。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在会上介绍,2017年上半年,全国实施《环保法》4个配套办法案件数量均大幅度上升,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经统计,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503件,罚款数额达61060万元,与2016年同期相比罚款数额上升131%。
全国四类案件总数比同期增长
“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严就严在它明确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移送行政拘留和移送刑事犯罪等执法手段。”据田为勇介绍,环保部用这几种类型案件来衡量各地环保部门是否落实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
从2015年至今,环保部连续三年开展《环保法》实施年活动,全面推行环保法及配套措施在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的落实。“在地方,环保部门越来越多地学会了用新法规定的这些手段来管理环境违法行为。”田为勇说。
环保部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四类案件总数17169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503件,罚款数额达61060万元;查封扣押案件7553件;限产停产案件3880件;移送行政拘留3939起。与2016年同期相比,全国适用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数量上升64%,罚款数额上升131%,查封扣押案件数量上升157%,限产停产案件数量上升223%,移送拘留案件数量上升205%。
同时,环保部与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在实际工作中,环保部门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对涉嫌环境犯罪案件妥善办理。2017年上半年,全国环保部门办理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294起,案件数量同比增长54%。
强化督查发现超六成企业有问题
田为勇还介绍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开展情况。自4月7日,环保部启动第一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已完成6轮次的强化督查。
4月7日至7月6日,3个月期间,强化督查组共检查了32004家企业(单位),发现20482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64%。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属于“散乱污”问题的6662个,超标排放的36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1961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732家,涉嫌自动监测弄虚作假的4家,存在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2404家,物料未按要求覆盖、密闭的3768家,存在其他问题的3915家。
根据3个月强化督查情况看,“散乱污”企业问题、治污设施不完善及不正常运行、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和物料未按要求覆盖、密闭等4类问题最为突出,以上4类问题共占发现存在问题企业总数的80.7%。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环保部实行“拉单挂账”式管理,下发督办通知,要求相关省、市限期反馈调查处理情况。目前,根据前6轮次(4月7日至7月6日)督查情况,环保部共下发了八期督办通知,督办8262个环境问题,其中“散乱污”企业问题3258个,涉气突出环境问题5004个。
根据巡查情况,前四期督办问题共2178个(突出问题1130个,“散乱污”问题1048个),可销号的1487个,占比68.3%。其中,突出问题销号710个,占比62.8%;“散乱污”问题销号777个,占比74.1%。
“巡查期间发现了整改工作落后的地区,本周一环保部已经对山东省淄博市、河北省衡水市、河南省荥阳市和山西省长治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个地方的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环保部通过检查、交办、巡查、约谈来全面推动所查问题的解决,核心是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环境质量的改善。”田为勇说。而强化督查开展3个月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控制,环保压力层层传导到了基层和地方政府。
来源:中国环保设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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